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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特梭利(Dottoressa Maria Montessori)「自由」的教育理念對於台灣
當前幼兒教育實踐的啟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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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 言
人生的第一個六年是一個身心發展的關鍵期,天生的本能促使孩子富於模仿與想像,此時的幼兒情緒表現公開而劇烈,它主導著幼兒的各項身心活動,舉凡幼兒的注意力、記憶力,以及人際關係均與幼兒的情緒發展有關。孩子的第一個六年,大人是他/她的「愛與榜樣」,維高斯基(Vygotsky)認為教育是引導(Leading)發展,他發現人的腦細胞在「最近發展區」(Zones of proximal development, ZPD)仍有極大空間,同時可以儲存許多思維、語言與文化。這個空間距離表示每個孩子在「實際能力」與「潛在能力」之間存在著一段待發展的距離,也就是說,孩子的「實際能力」可以在成人的指導或在與能力較佳的同儕互動與合作下,得以提昇其能力水平,這種學習引導觀足見教師、父母在幼兒成長過程中「鷹架」(Scaffold)角色的重要,這種學習或成長的支持系統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(盧美貴,2006:二版自序 001-002)。
但是,當教師、父母在幼兒成長過程中扮演「鷹架」角色的同時,幼教教師應讓幼兒擁有自由選擇的機會。關於「自由」對於個體生成變化的重要性,法國存在主義者沙特(Sartre)在其倫理學理論中宣言自由(freedom)是最高且最重要的價值 (引自Detmer, 1988:1)。懷德海(Whitehead)宣稱對個體而言,首要的事態乃行動自由,亦即指人可以從事其所欲之事 (引自Blackham, 1976:56)。歸結以上西方哲學家所述,當可窺知「自由」對於個體生成變化的重要性,
進一步言之,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(M. Heidegger)後期思想認為「自由」是真理的本質,並敘說只有人可以擁有自由選擇的能力,在這其中,當然包含自我選擇成為什麼樣的生命存有之方式 (引自Sidorsky,2001:542)。易言之,人可以選擇自己存在的方式。而這也隱約地影射了人可以重新的定義自我、創造自我及選擇承認自己的存在方式。就幼兒教育的觀點而言,即幼兒教育應讓孩子可以選擇自己的存在方式及創造自我,不再成為生命的傀儡偶,任由大人以有形的線加以擺弄,任由大人擺佈而無法彰顯本身的自由意志,若是如此,將使孩子變成一部沒有意志的機器,無法獲致解放,進而成為自由人。其實,就事實而言,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受教者獲致解放,進而成為自由人。然而,平實而言,要使受教者獲致解放,進而成為自由人,則教育者應先形塑讓受教者擁有自由選擇機會的受教環境。易言之,教育者應形塑洋溢自由氣息的受教環境。
就洋溢自由氣息的受教環境而言,義大利教育家蒙特梭利(Dottoressa Maria Montessori,1870-1952)指出讓幼兒在自己的周圍找到最合適的環境,並且在與環境的互動中完成生命的發展 (Prisca Melucoo主講、余芸湘修女譯,2007:1)。易言之,蒙特梭利相信孩子具有天賦的發展潛力,以及依序出現的內在需求。當這些需求得到與環境的配合,孩子的天賦潛力便得以發揮,進而成為完整的個體。但是,持平的說,在幼兒與環境的互動中,大人實應給予幼兒自由選擇的機會。換言之,應形塑洋溢自由氣息的受教環境,讓孩子的需求能夠獲得與環境的配合。也因此,在蒙特梭利幼兒園的特徵:自由選擇、工作、紀律、獨立,自由選擇便為其中之一重要特徵。執此認識,當可窺見「自由」對於幼兒學習的重要性。依此認知,本文旨在探討蒙特梭利「自由」的教育理念,希冀能以上述之探討為基礎,進而能夠對於台灣當前的幼兒教育實踐產生一些啟示性的作用。
而為達上述目的,首先本文先概要探討蒙特梭利的生平與著作,希冀能夠藉由此一探討更加明瞭蒙特梭利的生命世界;繼之,則探討蒙特梭利「自由」的教育理念對於台灣當前幼兒教育實踐的啟示,希冀能夠讓現場幼教教師更深入瞭解蒙特梭利「自由」的教育理念,並以蒙特梭利「自由」的教育理念落實於自身的幼兒教育實踐中,進而讓幼兒在與環境的互動中,完成自我的發展。
貳、認識蒙特梭利(Dottoressa Maria Montessori):生平與著作概述
蒙特梭利為義大利人,一八七0年三月二十一日生於義大利的安口娜省(Ancona)。三歲時,父母帶她遷居羅馬市(Rome City),那次遷居的目的是為了蒙特梭利的教育問題,因為城市中的教育設施和教師的專業訓練比鄉村好。而且,因為蒙特梭利的父母期盼她將來做一位稱職的好教師,此乃因當時教師是唯一為女性開放的工作機會 (田培林,1995:734;李德高,1997: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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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與男生的戰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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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百貨公司的一角,看到一位媽媽和他的女兒在爭論著,女孩吵著說:「我要買汽車啦!」媽媽卻回答:「汽車是男生玩的,你看這芭比娃娃多可愛啊!還是買芭比娃娃好了!」女孩還是不死心的說著:「可是人家就是喜歡玩車子嘛!」媽媽還是不放棄的說:「女孩子就是玩娃娃嘛!玩車子像是女生嗎?你如果要買車子我可是不出錢,除非是買娃娃。」就這樣,這女孩因為媽媽的堅持,也因他無力出錢買車子而放棄了。
我想大部分的人一定看過與這相似的畫面,父母對於孩子遊戲的性別期待上有著根深蒂固的想法,那就是女生玩扮家家而男生玩車子,在性別期待方面不只顯現在玩具上,甚至在教養態度上也不經意的顯露出來,Grieshaber(2007)指出 Simpson透過錄影分析自己的小孩在搭建積木的遊戲過程,竟然發現自己在對兒子說話時將兒子教育為權威的角色,對於女兒卻不知不覺教他要柔順,因此女兒顯得比兒子柔順且有耐心去等待弟弟的想法。Grieshaber(2007)的研究也發現,女孩在家庭中多半是擔任準備食物及善後的角色,男孩鮮少做這些事情,因此,我們可以發現,父母對其子女性別期待在教養上的態度,也是造成子女日後對其自我角色認定的因素。
林以凱指出(2004)由於過去社會太重視男性目標導向與權力的特質,女性則偏向養育與協調合作的特質,以致於產生社會上性別不平等及兩性互不尊重的情形。Grieshaber(2007)也指出對女孩而言,扮家家酒、畫畫、手工藝、整潔與安靜都是正常且自然的,而活潑好動、上進的、愛競爭的與不守秩序卻是男孩的常態。這便說明了,當有一位女孩的行為是活潑好動或是不守秩序的,便會被視為特異的人物且不像女生的樣子;反之,男孩如果喜歡手工藝或安靜的,就被認為太娘娘腔且沒有男生的樣子。大多數的父母不會讓男孩穿粉紅色的衣服,也不會買洋娃娃給男孩,並要求男生要勇敢遇到事情不能哭;對女孩則是教導要服從,學習做家事的能力;對於男人的見異思遷叫「風流倜儻」,女人的見異思遷則叫做「紅杏出牆」,這些教導與使用的字句皆潛藏性別不平等的涵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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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教育的省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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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言
藝術教育對學習者的影響得到了多方面的證實如在心理、生理、社會、創造力的發展都有正面的助益,從幼兒的藝術表現我們可以了解學生理解及描繪環境的方式。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藝術教育和每個人的關係密切,現在的學生都是未來各行各業的成員,不管現在的學生將來他們會從事什麼行業,是廚師、美容師、園藝師、產品設計師…..等,都需要培養設計的美學,廚師的設計感幫助他呈現擺盤的美感,使用餐的客人享受食物的美感;美容師的設計感幫助他為客人設計出適合的造型;園藝師的設計感幫助他在園藝佈置時能做出美感的表現,產品設計師有了設計感幫助讓他能設計出具美感的生活產品,豐富人類的生活。學生能藉著藝術表達自己,對於情緒的紓解提供出口,讓學生成為明日健康的成人,對社會提供安定的力量,而這些都需要藝術教育中美感的欣賞與培養、並進一步陶冶生活,讓人類異於其他動物,能欣賞美、感受美,並藉此豐富生活,但現今台灣藝術教育卻未受到該有的重視,藝術教育的大環境究竟出現了什麼問題?是本文所要嘗試探討。
貳、藝術教育現況的觀察
一、藝術教育的師資
在台灣有一種現象,總是將舞蹈家和舞蹈教育家、音樂家和音樂教育家、攝影師和攝影教育家、畫家和繪畫教育工作者、戲劇表演者和戲劇教育工作者劃上等號,沒有分別,導致藝術教育的發展有所滯礙。就如同語言教育中,讓會說美語的外籍人士擔任美語教師,完全不顧他是否具有師資培育的經驗,認為只要美語說的標準便能教好學生,但是沒有教育的理念、方法、技巧,讓學習者的學習成效打折甚至造成反效果,讓學習者失去學習的興趣或習得錯誤的學習方法。而藝術教育的師資也面臨了相同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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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鬧遊戲非要禁止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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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場狂野嬉鬧的劇情正在上演著,幼兒們相互嬉鬧、摔角、追、衝、踢、推、打、逃,伴隨著吼叫、狂笑、武嚇聲與誇張的表情,然而老師一看到如此激進的畫面,不是緊張大叫說:「危險」、「不可以」,就是趕緊打斷幼兒的行動,甚至還會把帶頭的幼兒叫過來,叮嚀幾句呢!似乎打鬧遊戲對老師而言是負面、危險、攻擊的代名詞,但是打鬧遊戲卻不因為老師的禁止而消失,還是在園所內不斷地出現。所以與其禁止無效,不如與「打鬧遊戲」和平相處。冷靜反思受到幼兒喜歡的「打鬧遊戲」真的是一無是處嗎?也澄清「打鬧遊戲」就是攻擊行為嗎?
打鬧遊戲是幼兒將身體動作加上社會性的遊戲,讓自己與同伴的身體成為遊戲最主要的焦點。在玩「打鬧遊戲」中幼兒也常加入生活中最感興趣的話題、劇情,彼此有腳色互換,一下是追人,一轉身又變被追等等。所以打鬧遊戲被視為動作遊戲的一種,同時也是表徵與假裝的遊戲。國外學者認為在「打鬧遊戲」中幼兒們彼此身體的接觸,可以帶給幼兒溫暖的觸覺與情緒的歡欣,這對幼兒是很重要的滿足;而打鬧遊戲也能幫助幼兒釋放出多餘的能量;打鬧遊戲必須是多數人一起玩,更是一種社會性的溝通;打鬧遊戲可以幫助幼兒學會控制自己的情感,如此才能在團體中立足;打鬧遊戲是在玩打架的遊戲而不是真正的打架行為,當幼兒玩到快要動氣打架時,常會因同儕壓力而抑制了打架的衝動。從以上分析,終於給了「打鬧遊戲」另一種正面的詮釋。
當然老師還是會擔心「打鬧遊戲」會演變成攻擊的行為,而加以制止,然而兩者之間是有很大的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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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春之際∼小心水痘悄悄上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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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兩天,兩歲的祥祥身上出現了很多紅色的皮疹, 1∼2天後,這些小丘疹變成橢圓形、綠豆大小的水泡。他似乎很癢,總是伸出小手抓著。看著他身上的紅疹越出越多,同時出現發燒、咳嗽的情況,父母真是心急如焚,抱到醫院才知道小傢伙原來是出了水痘。
水痘是嬰幼兒常見的傳染病,多發生於2~4歲的小孩子,一年四季都可發病,但以冬春兩季比較常見。通常小孩子的感染症狀較輕微,青少年或成人的感染則有較明顯的症狀,也容易有併發症。水痘雖然是終身免疫的傳染病,但如果年齡很小的時候就感染,其免疫功能並未成熟則有可能再發生。
我家小孩「出水珠」了
水痘是由帶狀泡疹病毒所感染,最常見的症狀就是疹子,台語俗稱為「出水珠」,最先出現在胸部和背部,三、四天之內就會擴展到全身。疹子可分為三個時期:首先出現癢的紅色小丘疹,其次形成清澈的水泡,最後疹子就會結痂,要到每顆水珠結痂之後(約七到十天)才不會傳染。因此,在同一個幼兒身上,常可同時看到紅斑、丘疹、水泡、膿皰、痂皮等這些不同時期的病灶。疹子也會出現在口腔、咽喉及陰道等粘膜上,當這些地方受到侵犯的時候,幼兒會更不舒服,由於病灶常常很癢,水泡在摳破後常伴隨細菌感染,留下疤痕。
幼兒出疹時通常都伴有發燒、輕微頭痛、食慾減低、活動力變差等現象。嚴重的水痘可能侵犯肺部、肝臟及腦部,甚至引起死亡,不過這種情況非常少見,通常只發生在免疫不全的病童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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